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海原:通报一起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9-21 1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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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海原县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海原县郑旗乡西沿村党支部书记罗守宝家属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2790元;村委会会计李治虎本人及其家属三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8210元;党支部副书记李鹏及其家属二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5580元。西沿村“两委”对2名已死亡两年低保对象的信息隐瞒未报,致使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
  2013年2月,西沿村“两委”将2009年、2010年退牧还草饲料粮补贴51400元,截留挪用于该村其他项目工程,致使退牧还草饲料粮补贴51400元没有兑付到农户。
  2014年至2015年,海原县草原站、西沿村在优质牧草验收、兑付补贴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两次验收汇总时遗漏402.5亩种植面积,并漏验153.7亩返青种植面积。西沿村“两委”弄虚作假,故意将不合格174亩面积按照合格面积兑付补贴,致使19140元补贴资金被冒领。
  海原县纪委分别给予西沿村党支部书记罗守宝、村委会会计李治虎、党支部副书记李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海原县草原站站长任永喜行政警告处分,其他10名验收组成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各乡镇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把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严查快处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扶贫领域中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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